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要求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第八次(扩大)会议精神,扎实推进“法律进机关”工作,近日,市直机关工委召开会议对市“法律进机关”和学法用法示范创建督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
会上,市“法律进机关”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杨兆红就督查工作做了安排,她强调,本次督查要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“风向标”、“指挥棒”作用,通过专项督查一是要挖掘出先进典型和发现问题及薄弱环节。二是要以督查推动法律进机关工作的深入开展,推动机关学法用法形成浓厚的氛围和示范创建的积极性。三是要通过督查推动示范机关(单位)的示范成果。进一步巩固和引领示范效果,从而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。这次督查工作机制更健全、方式有革新、责任更明确。
一是建立完善示范创建督查机制。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,成立由“法律进机关”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杨兆红、市司法局副局长熊兵华、市法治办副主任吴振华任组长的3个督查组,采取随机抽查、听汇报、看资料与实地查看法治宣传阵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按照《2017德阳市“法律七进”工作要点》《2017年“法律进机关”工作要点》《2017年度市级机关“法律进机关”考核标准》《德阳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(单位)创建指导标准》《德阳市省市级法治示范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学法用法示范机关(单位)动态管理暂行办法》梳理完善督查内容、督查重点和督查标准,制定督查内容清单,明确“谁督查、谁负责”的督查责任,严肃督查纪律。
二是改进督查方式,提高督查覆盖面。本次督查工作将对各县(市、区)、德阳经开区、德阳高新区、市级各部门等400余个“法律进机关”的机关和学法用法示范创建机关(单位)纳入督查对象,采取以督察工作组随机抽查的形式开展督查,有效推动“进机关”和创建工作的开展,做到“千斤重担人人挑,人人身上有指标”、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