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剑英律师,女,汉族,致公党员,四川大学法学本科学历,四川聚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现任德阳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、德阳市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执委、德阳市旌阳区人大代表及人大监督和司法委员会委员。先后被聘为德阳市“七.五”、“八.五”普法讲师团成员、德阳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专家调解员、德阳市旌阳区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小组成员。曾被评为“法律援助示范人员”、“法律服务先进个人”、“参政议政先进个人”。承办案件被评为“首届德阳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”、获第六届“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入围名单”荣誉。
执业理念为“专业强基、诚信固本”。擅长处理建设工程、公司纠纷、劳动争议、婚姻家事等领域诉讼案件及企业尽职调查、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非诉讼法律业务。